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639.“立在这地的神面前”表示这些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事物,在天堂和教会属于祂。这从“这地的神”和“立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这地的神”是指作为天地之神的主,尤指天堂和世界上的教会的神;因为在圣言中,“地”表示教会,教会既在天堂,也在世界。“地”表示天堂,也表示那里的教会,因为灵界也有陆地,和自然界一样;就外在表象而言,它们在灵界和在自然界完全一样;这就是为何“这地的神”意指天地之神,尤指天堂和世界上的教会的神。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教导,祂就是天地之神:
耶稣说,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。(马太福音28:18)
“(站)立”是指来自祂的存在,因而是指在天堂和教会中属于祂的东西。
在圣言的各个地方,经上论到天使和教会之人说,他们站在神面前,他们在神面前行走;在灵义上,站在神面前表示来自祂的存在,在神面前行走表示照着来自祂的存在而生活;因为天堂和世界的一切存在都从主发出;事实上,正是发出的神性创造并形成天堂和世界的一切事物;在约翰福音(1:1–3),这发出的神性被称为“圣言”;那里的“圣言”就是发出的神性,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,一切事物都是从神性真理被制作和创造出来的。由于这神性围绕显为太阳的主,朝各个方向延伸,所以经上准确地说它站在主面前,因为它从各个方位和方向上都视主为它的共同中心。这神性本质上就是天堂里的主,因为它是发出的神性,凡发出之物都属于它从中发出的那一位,事实上就是祂自己;就像从太阳发出的热和光属于太阳一样。因此,所有天使,就是被称为神性真理的发出神性的接受者,都转向主,因而不断处于祂的同在。因为如前所述,发出的神性视主为它的中心,它从这中心发出,又回到这中心;天使也是如此,他们是神性真理的接受者,可以说就是形式上的神性真理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天使“(站)立在主面前”,因为严格来说,“(站)立”论及神性真理,这神性真理就围绕着显为太阳的主。
在以下经文中,“站(或立、站立、侍立)在神面前”也表示处于神性真理,从而与主同在。路加福音:
天使说,我是站在神面前的加百列。(路加福音1:19)
列王纪上:
我看见耶和华坐在宝座上,天上的万军侍立在祂右手边和左手边。(列王纪上22:19)
耶利米书:
侍立在我面前的人必终日不从约拿达那里断绝。(耶利米书35:19)
诗篇:
王后佩戴最好的俄斐金饰站立在我右手边。(诗篇45:9)
路加福音:
你们要时时警醒,使你们能算配得上站立在人子面前。(路加福音21:36)
启示录:
祂愤怒的大日到了;谁能站得住呢?(启示录6:17)
又:
众天使都站在宝座和众长老并四活物的周围。(启示录7:11)
又:
我看见那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。(启示录8:2)
撒迦利亚书:
两棵橄榄树和两颗橄榄果,这些是那棵橄榄树的两个儿子,站在全地之主旁边。(撒迦利亚书4:11, 12, 14)
以及其它地方。经上还论到主自己说,“祂站着审判”,因为这话是指着从主发出、被称为神性真理的神性说的,审判来自它。因此,经上在以赛亚书中说:
耶和华站起来辩论,站着审判。(以赛亚书3:13)
诗篇:
神站在神的会中,在诸神中间行审判。(诗篇82:1)
“神的会”和耶和华站在其中间的“诸神”表示天使,天使在灵义上表示神性真理;由于在天堂,主就是神性真理,所以经上在此说主“站着”。这清楚表明,“立在这地的神面前”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,这神性在天堂和教会属于祂;所指的是那些处于这神性的人,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:“立在这地的神面前”论及“两棵橄榄树”和“两个灯台”,这些表示良善和真理,因而表示发出的神性(也可参看前文,AE 638节)。
562.“在那里被养活一个时期,两个时期,半个时期,躲避那蛇的面”表示因迷惑人者的狡诈,谨慎地规定新教会来到许多人当中,直到它增长到指定状态,或长足身量。“养活”当论及新教会时,表示规定新教会可以来到许多人当中,如前所述(AR 547节)。“一个时期,两个时期,半个时期”表示直到结束和开始,因而从少数人增长到许多人,直到它抵达它的指定状态,或直到它长足身量,如前所述(AR 547节)。“那蛇的面”表示迷惑人者的狡诈,“面”(即脸)表示狡诈,“蛇”表示迷惑人者。“蛇”表示迷惑人者,这一点从以下本章中的话明显看出来:
大龙被摔下来,就是那古蛇,是迷惑全世界的。(启示录12:9)
又:
他捉住那龙,那古蛇,把他扔进深渊里,使他不再迷惑列族。(启示录20:2, 3)
此处的意思与迷惑夏娃和亚当的蛇的意思是一样的,论到这蛇,经上说:
蛇比田野一切的野兽更狡猾;女人对耶和华说,那蛇迷惑我。(创世记3:1, 13)
“面”(即脸)表示人里面的内层,因为脸是为了对应而形成的人心智的形像;因此,“蛇的面或脸”表示愤怒、仇恨和狡猾。“一个时期,两个时期,半个时期”在此与启12:6中的“一千二百六十天”所表相同,在那里,经上说:
妇人就逃到旷野,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,叫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。(启示录12:6)
可参看前面的解释(AR 547节)。“三天半”(启示录11:9, 11),饥荒的“三年零六个月”(路加福音4:25),以及在但以理书(12:7)中,当他们要结束分散圣民之手时,“一个定期,数个定期,半个定期”也所表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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